摘要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原告败诉率比例过高的现象,主要的原因在于,目前的信息储存与公开技术决定了双方享有信息的极大不对称性,信息往往只掌握在行政机关手中,原告处于举证能力不足的困境。而区块链技术具备多节点参与、信息可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技术优势,可用于搭建政府信息开放平台、建立安全信息库,解决诉讼中常见的"证明政府信息是否存在、真实?""证明信息是否需要加工、制作?"以及"如何兼顾政府信息的保密与公开"等证据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