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周某系某市一家干洗店聘用的营业员(兼收银员)。2018年2月至2020年9月间,其利用独自在前台值班(与另一位店员轮班)时接收顾客单次送洗衣物较多,且有不少顾客使用现金结算,以及同类织品大小件之间存在价差所形成的便利空隙,采取虚报应收款让顾客多交现金,再以小于实际收款额的应付款金额入账之手段,将"额外"多收的现金据为己有,累计获取赃款11500元。二、分歧意见本案在审查起诉中形成三种分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