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智能化时代,数据被看作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资源,政府数据治理意味着政府从信息管理到政府数据治理的转型。政府数据治理以获取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共享和分析数据为基础,在制度设计功能上,赋能制度设计的技术基础;在制度运行机制上,赋能制度运行的增能价值;在激发制度创新动力上,赋能制度创新内生增长动能。但也要看到政府数据治理赋能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数据迷思""数据霸权"等问题,因此必须把握政府数据治理赋能制度执行力的效度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