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公民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公民参与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是法治政府推动社会公共事务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在法治政府构建的实践中,公民参与的水平愈高,政府治理就会越发民主和高效。因此,保障公民的参与权,既是体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在保障公民参与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因此,政府有必要从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行政立法制度等方面,全面构建公民参与权的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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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