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一个具备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和一个缺乏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组成的系统, 考虑电动汽车制造商回收退役动力电池的情形. 在竞争、专利竞合及批发竞合三种模式下分别构建博弈模型并求解, 分析电动汽车制造商竞争与竞合策略选择及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决策. 研究表明:(1)最优策略(竞争、专利竞合或批发竞合)的选择取决于电动汽车制造商的议价能力、电动汽车替代程度、动力电池成本差异及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 (2)当两电动汽车制造商通过竞合策略(专利竞合或批发竞合)实现其利润的Pareto改进时, 其整车价格也比竞争模式更低, 即竞合策略对电动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都有利, 同时, 缺乏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率增加而具备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率降低; (3)具备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率及利润均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呈正相关,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对缺乏动力电池技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率及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两制造商的竞争/竞合关系及动力电池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