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颇罗鼐先是从蒙古和硕特汗王获得金字使者、比齐台吉称号,后又被清朝中央政府赐封札萨克台吉、孜本、噶伦、贝子、贝勒、郡王等称号。颇罗鼐的印章文字包括汉文、满文、藏文、八思巴字和图纹等类,其中汉、藏、满的三语合璧印章是由清廷颁授,其他的八思巴字印、汉字印和图纹印都是由西藏地方自主制作。这些印章的使用特点可按照其来源分作清廷封授印和西藏地方自制印两大体系,它们在使用对象、钤盖载体和文告起首语称谓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不同的特点,具体来说,朝廷封印的使用场合和等级都要高于西藏地方自制印章。

  • 单位
    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