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监管中普遍实施电子数据取证已具备条件,绝大多数市场主体使用电脑或手机做进销存,必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拥有与之适应的执法模式,掌握相关执法技能。目前,对电子数据取证缺乏深刻理解,对电子数据取证在战略层面缺乏足够认识。建议提高认识,建立系统的人才培训成长体系,加强组织实施领导,设定单项统计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