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在骨科全身麻醉患者护理中采用责任制护理的价值。方法:选择全身麻醉患者71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护理方法的不同,将其分为对照组(n=36)和观察组(n=35),前者采用常规护理,后者采用责任制护理。比较两组患者镇静、镇痛效果,临床指标和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观察组镇静效果(VAS量表评分)、镇痛效果(Ramsay量表评分)低于对照组,且患者的自主呼吸时间、拔管时间、呼之握拳时间、呼之睁眼时间短于对照组,并发症的总发生率6.67%低于对照组26.67%,以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骨科全身麻醉患者心理波动缓解中实施心理护理干预,可改善其心理状态,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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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郑州市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