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近以来,刑法在呈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态势的同时,犯罪治理也逐渐上升到社会治理的高度,网络金融犯罪综合治理就是其中的典型体现。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存在不同程度上忽视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与视角对犯罪治理的参与,由此限制了犯罪治理效能的实现。为了推动犯罪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转型,使治理效能取得“质”的突破,有必要引入评估机制。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网络金融犯罪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机制的构建不能简单移植法治评估、政策评估等领域的做法,而是应当在解构网络金融犯罪综合治理内涵的基础上,选择科学合理的理论范式,由此才能真正建构出符合我国犯罪治理实践的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