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我国商标法的修改与完善,我国商标注册类型不断拓展。2001年12月1日修改施行的商标法,首次规定了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立体商标在我国注册量很少,但问题却较多。立体商标权利范围的确定,是研究的起点和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我国商标法仅在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该规定没有正面确定立体商标的保护范围,仅仅是从反面规定不得注册的立体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