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是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应遵循依法监督原则、有限监督原则、效能原则。具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涉及侵害公民权益的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监督程序包括启动、调查、做出决定。监督方式主要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