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基础上作了诸多修正,使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其中的亮点可用职权性、公益性、司法性、民主性、协同性、精准性、效率性、一体性、专业性、治理性等10个概念加以表述。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要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和司法公正不断增长的需求,还需要直面和应对各种挑战。修改民事诉讼法嵌入检察监督元素,同时制定“人民检察院监督法”,强化对民事检察监督的规则指引和规范调整,乃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