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上海市公证协会颁布《关于本市公证机构办理涉意定监护类公证的指导意见(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8月,笔者所在公证处共接待意定监护类的公证咨询一百多人次,虽未全部形成公证案件,但在我们的咨询解答中,向关注意定监护的市民普及了意定监护的知识,让有意向办理意定监护的市民知晓了意定监护协议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也属于我们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意定监护公证实践从无到有的努力和探索。笔者本人承办的几起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都是以最谨慎的态度、最大程度考虑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办理的。这几起个案中,被监护人委任的监护人均为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