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网络社会的治理中,传统的治理模式与治理思维需要转变。在社会理论的层面,社会时间是一种多元的、随时代变迁的社会产物。互联网的社会时间所具有的高度压缩性和辩证的永恒性,与前互联网时代的"科层制时间"具有根本的冲突。我国网络社会发展初期的治理困境,一定程度上受到这种时间冲突的影响。为此,应当压缩传统治理层级,提升国家在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处理效率,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坚持网络治理的实事求是和公平正义原则,明确技术策略使用的底线。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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