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苍南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执行《苍南县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苍防指办[2020]6号),对苍南县动物检疫规范,养殖场(户)、协检员、官方兽医三个主体产地检疫环节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现今已经实行近2年,特别在生猪产地检疫方面,实现标准化作业、规范化出证。现将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以期为同行提供借鉴与参考。1 苍南县生猪产地检疫概况苍南县位于浙江省的最南端,1981年6月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