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行为,疫情期间需要构建一套打击刑事犯罪的特别防控体系。应从刑事方面和非刑事方面来探讨构建刑事犯罪的特别防控体系。前者从刑事实体和刑事程序两方面来论述,其中,实体对策主要涉及对"涉疫情"含义以及相关重点罪名的解读;程序对策主要涉及公安机关慎用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慎用逮捕手段,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等内容。后者主要从社会、重点行业、社区以及信息网络四个方面来论述防控措施。

  • 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