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教〔2022〕10号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