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两个相互递进的范畴,前者注重主观思维,后者注重客观行动,两者的交汇点或者说主客观相统一的耦合处在于法治的原则、法治的精神和法律的规范。进入新时代,在我国二元立法体制之下,高校领导干部淬炼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要把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深悟透,进而交融运用于具体工作环节。法治思维要求摒弃传统的人治思维、经验思维和变通思维,践行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依法依规,把思维和行为匡正于法律规则和法治体系之内,把法治之治镌刻在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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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