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层面的授权和要求,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文件分为十一部分共40条(以下简称"40条")。文件不说空话套话,重在破题解难,坚持支持规范并重,就破解制约区域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并对未来民办教育布局及定位问题作出了若干战略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