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两家女孝观的差异表现在:儒家强调女子依不同人生阶段调整孝亲对象——由本生父母到舅姑;而佛教则强调女子——无论是在室女还是出嫁妇,其孝亲对象都是本生父母。唐代女子,特别是出嫁妇从事各类孝亲活动为父母荐福。唐代女子佛教孝亲活动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佛教孝亲观重母恩之报;第二,佛教孝亲理论不仅缓解了出嫁妇亲恩难报的苦闷,更解决了女子深层次的孝亲难题;第三,佛教功德活动体现了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是家庭主要关系的家庭结构意识,女子为核心家庭成员祈福的功德活动多于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