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目前公路治超工作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对公路治超工作提出几点改进措施:普通公路治超主体应为交通运政和公安交警;大件运输应由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联合许可,共同监护,监护工作以超重大件车辆为主,核心目的是保护桥梁结构安全和交通安全;亟需在涉及治超工作相关部门实现公路数据共享与数据挖掘,增强大件运输管理过程和监护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