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和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岚皋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岚皋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双双提标,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惠及全县1.3万余名困难群众。提标后,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1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