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生分"也称"分异",是财产继承的方式之一,即父母生前对家庭财产的分配。《汉书·地理志》:"河内……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颜师古注日:"生分,谓父母在而昆弟不同财产。"~①自商鞅变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之后,"生分"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贾谊在《过秦论》中也针砭秦风俗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说明秦的"生分"应当是一种事实存在。虽然我们至今并没有见到汉以前"生分"的事例,但《里耶秦简(壹)》中保留了二份完整的有关析产的"爰书",为我们研究秦代"生分"提供了新的线索。简8:1443+8:1455载《都乡守武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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