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科研单位的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业务极易混淆。税务局在审核某科研单位的营业税免税申请中发现,部分单位将《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书》混淆,从而造成了少缴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10号)规定:为了鼓励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