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合作问题是长期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难题。产权理论认为,合作双方在产权安排中形成的激励是建设合作机制的关键。运用产权理论审视该问题,发现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校企之间互补性需求不匹配,主要根源在于合作产权保护不足导致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就公办职业学校而言,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应健全合作产权保护制度,通过授权、让权、用权和享权等方式对校企双方产权进行重组,形成"国家拥有所有权、校企共享使用权或管理权"的三元产权结构及校企合作共同体,最终培育出以合作产权保护为基础、以合作产权重组为重点、以产权激励为内核的具有自组织性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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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河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