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专利无效程序中的创造性认定、中止时间,侵权诉讼中的不侵权诉讼受理、管辖、公知技术抗辩、无效决定的效力等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在无效程序中创造性证据在侵权诉讼中可运用到等同侵权的判定中。对于在当前法律制度下,不当权利人借中止程序拖延审理期限、利用无效决定暂不生效进行恶意诉讼的行为,提出应从立法角度弥补制度缺陷,明确中止的次数和时间,明确无效决定的效力,防止滥诉,维护司法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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