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金秋时节,硕果飘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法治保障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果。9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