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引起了大量的互联网民商事纠纷,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的形势下遇到了诸多困境,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已成为电子商务纠纷处理的重要方式。该文以淘宝争议处理机制和电子司法模式为例,分析两者的运行模式、优势和困境,以及所面对的法律问题,实现淘宝争议处理机制等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与电子商务法庭模式有效衔接,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从而为ODR在我国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