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0年7月11日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3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