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6月底,上海市高院发布了《2016-2018年上海市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共计十则。因篇幅限制,笔者精选其中之四与HR共同学习参考。健康检查,到底要不要做【主要案情】2010年9月26日,李某入职某服饰公司担任胶印部门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2013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5日。在职期间,该公司每年安排李某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经查,李某的职业健康检查表显示,"接害工龄5年,毒害种类和名称:苯、甲苯、二甲苯类"。2016年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