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12月10日以粤应急规[2019]2号印发)一、办理事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可,包括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新申请、延期换证、变更(机构变更、事项变更、业务范围变更)申请。二、受理对象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单位。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