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各国法律中,对公证机构的管理包括行业管理和政府管理。行业管理大多由公证人会、公证人协会、公证委员会及公证人联合会等行业组织进行,职能主要有监督公证人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公证人履行义务;对公证人的职业道徳进行检査、监督;应主管机关的要求,就同公证有关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调解与公证职务有关的纠纷;编制并确认年度公证人名册;为统一公证程序而发布一般性的规定以及组织有关竞争考试等。政府管理则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也有由一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行使对公证机构的管理权的。政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