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25℃与37℃恒温状态下某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OPV)专用热敏标签的失效时间。方法样本标签由某公司生产提供,型号QM5D37A,样本份数为160份,从不同批次产品中采用随机数字表法抽样得到;OPV样本疫苗由某国产疫苗企业生产提供,样本份数100份,从不同批次产品采用随机数字表法抽样得到。将160份样本标签平均分配到25℃与37℃水浴恒温箱中,定期测量活性区域颜色值△E。当△E=40时,活性区域颜色与参照圆圈颜色相同,热敏标签提示失效。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100份OPV样本疫苗平均分配到25℃与37℃水浴恒温箱中,定期测量OPV总病毒滴度与Ⅰ、Ⅲ型病毒滴度。当满足总病毒滴度≤6.12细胞培养半数感染量(CCID50)、Ⅰ型病毒滴度≤6.0 CCID50,Ⅲ型病毒滴度≤5.5 CCID50之一时,样本疫苗失效。采用Origin 8绘制热敏标签△E变化拟合曲线图,根据曲线图计算热敏标签失效时间范围,结合疫苗滴度数据判断热敏标签是否存在晚于疫苗失效的情况。结果 25℃下,OPV样本疫苗失效的最早时间为21.0d,此时,失效的样本疫苗为1份;25℃下,样本标签全部失效的最早时间为12.5 d,小于该温度下OPV失效的最早时间。37℃下,OPV样本疫苗失效的最早时间为4.0 d,此时,失效的样本疫苗为1份;样本标签全部失效的最早时间为3.1 d,小于相同条件下OPV疫苗失效的最短时间。结论相同温度下样本标签均于疫苗失效前到达终点。37℃下样本标签全部失效的时间与OPV样本疫苗最早失效时间相同;25 c℃下样本标签全部失效时间早于疫苗最早失效时间。

  • 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