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应明确宪法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法律依据的规范价值,深刻理解人大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宪法意涵,进而更好发挥其制度优势并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