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的形象是在观察客观事物的基础上不断过滤、取舍、在心中翻译和转化中形成的一种再创造。怎样在主观和客观之间权衡,不断改动的颜色,构图的形式,从而在取与舍之间寻找独立自我的绘画语言。如果绘画没有了物象的影子,仅靠这些图形、色彩的组织关系,也可以表现出画家的审美的情绪表达。他的造型观、色彩观和构图观念里又体现出他的整个审美意识,在他的审美意识里,在他的审美思维活动的每一个神经纤维的震颤里,都牵动着更为复杂的更为广阔的精神生活。文章对于画面色彩及形式构图在绘画实践探索中的体现进行了相关阐述。

  • 单位
    吉林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