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反垄断救济通常侧重考虑恢复供给侧竞争秩序,较少回应需求侧市场失灵问题。然而消费者并非总是理性的,其认知偏差在反垄断执法中所产生的影响愈发不容忽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偏差实施垄断行为,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害日渐加深。因此,反垄断救济应纳入消费者认知偏差要素进行纠偏与完善,关注认知偏差视角下的措施设计和效果反馈,以期更好实现恢复市场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