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是美国人民作出的最重大的政治声明,但有关其含义一直聚讼纷纭,绝对论和权衡论至今争论不休,各理论派别内部也歧义纷纷。布莱克大法官仅从修正案的字面语句出发,认为第一修正案禁止任何针对言论的立法。哈兰大法官批判了这种主张,并提出一种更理论化的权衡论。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自由不等于没有规制,它保障的不是"说话的自由",而是人民赖以"统治"的思想和交流活动的自由,并最终指向人民自治的政治自由。在这个意义上,第一修正案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