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保护法》明确“生态水量”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王卓玥; 殷培红; 王彬; 贺蓉; 张昱恒
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9, 44(04): 43-45.
DOI: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1904043

摘要

现阶段的流域环境管理,越来越重视河流、湿地或河口的生态功能,强调保证生态水量。但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存在法律中涉及生态水量问题的规定较少、对于"生态水量"一词的用法不统一、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维持合理水位的目的不统一、水量调度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较少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在《长江保护法》中明确"生态水量"的内涵、生态水位的标准和设置目的、下泄水量(非汛期)时考虑流速的因素、设置预警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