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产物,相对不起诉已成为我国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救济措施。但由于现行立法对于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规定模糊,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相对不起诉适用率偏低、分流案件数量有限等问题。企业合规改革的进行为探索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提供了契机,本文欲从企业合规的视角探讨扩大相对不起诉适用范围的模式,在现行立法的框架下为涉案企业出罪提供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