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对统筹行刑双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应从三方面予以把握。一、新趋势新要求:行刑双向衔接从单向到双向,行政检察监督从行政诉讼监督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包括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两方面。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呈现出从单向到双向,从重视治罪到治罪和治理并重的鲜明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