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精准监督、争议化解的有力方式,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供给不足的问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作为一般规定,缺乏对于应当听证情形、听证参加人、评议意见公开发表、合并听证、简易听证等重要问题的细化规定,实践中对具体条文的适用亦存在不同观点。须结合办案听证实际,对系列关键性问题进行细化研究,提出制度机制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