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发[2021]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