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深入推进房地产业“放管服”改革,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021〕43号)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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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