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加大惠企帮扶力度、推动产品质量和品牌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0条支持措施。“截至2021年末,吉林省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有300.6万户,同比增长13.9%。2021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63.6万户,同比增长50.6%。新出台的措施聚焦市场主体的共性需求,力求真正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问题。”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