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尊重缔约国现实情况和制度差异的基础上,构建高效、合理、可操作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制度是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有效举措。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执法合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细化合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国际合作至关重要。作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共同体,欧盟在知识产权区域保护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已构建详尽的合作机制,借鉴欧盟制度能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提供有益的参考样本。尤其是欧盟法科学划分共同体与缔约国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职权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设置差异化合作机制所体现的灵活性是“求同存异”共建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