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值的传统村落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缩影,不仅反应了本地某个历史时期的风土人情,奠定了本地区的文化历史底蕴,而且还对国家在对历史文化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05年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来,在对各地的非遗保护中一直在努力实践,不断改善。本文在查阅资料,讨论分析的基础上以贵州非遗保护为例,阐述传统村落传承人和生产性保护的关系,就两者各自的含义,如何互存给出浅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