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王阳明良知概念的内涵和特征看,良知集道德原则、是非标准于一身,行为者的行动动机也须依靠自身的良知来鉴别和纠正。这对肯定人的道德能力、树立成德的自信心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缺乏可公度性的局限,导致在道德实践中,一旦出现行为者将出于人欲的动机误认为且自信是出自良知时,很难在自身内得到纠正;还会导致难以进行道德评价的困难。克服这些问题,需要王阳明的良知学说在理论上发展出更实质性的道德原则,在教法上,则需要更加突出“礼”作为客观规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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