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今日国民经济时代,欲求信用交易之健全发达,需具有下列三要件。(1)务者有履行债务之确实意志。(2)务者有履行债务之完全能力。(3)履行债务时,有强制执行之方法。三者缺一,则信用经济不能健全发展。而三要件之第三项,纯属借良好完备之法律以图挽救,固为国家立法上之问题,且为亡羊补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