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辑同志:您好!我在一家制鞋厂品管部从事助理工作,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调整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2022年3月3日,公司以业务整体搬迁为由,将我从品管部文员岗调到了前台文员岗,我不同意调岗,也没有在调岗通知书上签字。后来,公司口头通知我换岗,我明确拒绝,没有到新岗位工作。2022年3月23日,公司以我不服从调岗、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注销了我进厂的门禁卡和考勤打卡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