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办规〔2021〕3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更好地发挥农村卫生三级网“网底”作用,有力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7号)修改内容通知如下: